—— 科技部火炬中心 李临西
首先,很高兴参加这个外商投资研发研讨会,根据会议的要求由我们汇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以下简称《鼓励目录》)的编制情况,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鼓励目录》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我们大家知道,改革开发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外商在我国投资政策, 始终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
吸引外资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 一系列相关数字带来的结论是,我国不仅吸引外资将连续 10 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而且一举结束连续多年引资徘徊不前的局面,创下标志性的新高。
2002 年外资进军中国的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也异常 “ 显眼 ” : 2002 年 1 至 12 月,我国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34171 家,同比增长 30.72% ;合同外商投资金额 827.68 亿美元;同比增长 19.62% ;实际外商投资 527.43 亿美元,同比增长 12.51% 。 外资的急切涌入使中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
但我们清醒的看到 外商投资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技术密集型企业少;加工成分较大,高科技成分小。 为了贯彻 吴仪副总理提出的三个转变:“继续贯彻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利用外资工作在 ‘ 十五 ' 期间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过去的吸引资金向更注重引进先进的技术、现代化的管理和优秀的人才转变;二是从过去注重引进加工工业向引进高新技术转变; 三是从注重工业方面利用外资向更多地发展服务贸易领域转变”,为了宏观引导、进一步提高吸引外商投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 鼓励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争强国内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优化我国产业结构为目的,原外经贸部 外资司和科技部计划司多次研究,决定 选择部分高新技术产品由科技部和原外经贸部共同编制《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二、 《鼓励目录》编制的原则
按照两部的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对编制《鼓励目录》的原则进行了多次仔细认真研究,制定了编制原则和专家评审原则。
1 、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依据,选择我国在技术上,装备上与国外有较大差距的产品;
2 、产品选择领域为《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十一个技术领域的产品;
3 、目前《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没有,而又是我国急需发展的技术领域和产品,专家可以新增;
4 、技术先进无产品污染的产品;
5 、不应选择我国已有成熟技术和规模生产的产品;
6 、不应选择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中列为禁止类、限制项目的产品;
7 、评审专家要按照评审时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认真查看有关规定,不得提出与相关规定相矛盾的产品;
对评审专家更是提出具体原则要求:
1 、掌握审查原则和要求,细化到产品
每位专家要依据领导讲的精神及发给每位专家的审查原则为依据,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为审查本,参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剔除禁止和限制目录中的产品,产品名称为一簇类分不清具体产品及产品先进程度的予以取消,审查一定细化到产品。
2 、技术领域的分类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技术领域细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大技术领域,如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材料等,第二级是该领域的分类,第三级是小领域。这次审查,领域分到第二级,不细分小领域,审查通过的产品在第二级领域下顺序编排。
3 、技术领域分类名称
本次审查,如果对第二级领域分类的名称有异议,可以在领域分类栏里写出原领域分类名称,同时写上专家建议的名称。
4 、产品归类问题
凡审查通过的产品,对其领域归类划分有异议,可在审查通过表备注栏里注明,并写明应划归的技术领域分类名称。
5 、需要加以界定的产品
由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写描述,所以审查通过的产品,如果需要加以界定的指标和技术指标的,可在产品名称之前加说明性定语。
6 、新增产品
新增加产品要符合新增条件,要在备注栏里注明“新增”,并且用二、三句精练语言说明增加理由,如写不下可占用下一个产品栏。
7 、产品审查和签名
产品审查先经领域专家审查后,将通过的产品填写在产品审查通过表上,并在专家小组会上讨论通过,每个产品审查表要有领域专家和专家组组长的签字。
三、《鼓励目录》编制过程
根据科技部计划司和原外经贸部外资司两部加速编写《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要求,火炬中心专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鼓励目录》的编制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在电子信息一个领域进行审查和编制,摸索经验。
2002 年 12 月 16 日至 18 日在专家公寓召开了电子信息领域的产品审查会,根据该领域产品审查和编制的经验,准备在其他十个领域全面展开工作。
电子信息领域的专家会共进行了三天,对原《中国高科技术产品目录》的电子信息领域产品审查结果如下:
原《中国高科技术产品目录》电子信息领域有 6 个分类领域 35 个小领域共有产品 179 种,经过专家审查后取消 125 种产品,保留 54 种,新增 48 种,列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电子信息领域的产品为 102 种。
取消掉 125 种产品主要原因和因素如下:
1. 电子信息领域产品发展速度迅猛,有些产品已经落后,应予淘汰;
2. 部分产品国内技术已成熟和形成规模,不宜引进外资选进《鼓励目录》;
3. 原目录的产品有的过细过小过碎,需整理归类,不宜直接列入《鼓励目录》。
由于技术进步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这次专家审查增加了 48 种新产品,都是处于前沿和急需产业化的产品。
第二阶段:召开《鼓励目录》专家评审大会
根据电子信息领域审查和评审的经验, 2002 年 12 月 25-26 日两部在铁道大厦召开《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专家评审大会,近 50 名各领域专家参加大会,科技部计划司、原外经贸部外资司及科技部火炬中心领导到会并讲了话,对领域专家提出了审查原则和要求。
根据专家结果,完成《鼓励目录》初稿,总计 954 项产品、 11 大类。其中电子信息产品 98 项,软件产品 20 项,航空航天产品 71 项,光机电一体化产品 124 项,生物医药与医疗机械产品 99 项,新材料产品 212 项,能源与高效节能产品 67 项,地球、空间与海洋产品 72 项,核应用技术产品 30 项,现代农业产品 95 项。
进入《鼓励目录》初稿的产品是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专家意见提出的,如:电子信息基本是按照行业空白、发展方向、超前二代而提出的;软件重点侧重于国家发展重点;生物医药重点是引进资金扩大出口和填补空白;新材料重点是关键技术、填补空白;农业重点是引进研发技术。目录的初步形成已基本代表了我国在此技术领域方面目前还处于弱势,希望鼓励外商能在这些技术和产品方面向我国引进技术或投入资金。初稿列有备注说明栏,对新增产品带有说明。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我们在提交《鼓励目录》初稿(征求意见稿)时,提出了有两点建议: 1 、为该目录的操作使用方便可行,希望原外经贸部组织外经贸专家再进行一次核实审查。 2 、航空航天产品建议由国防科工委审查一次。
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的有关部门意见及原外经贸部外资司的要求,我们进行了完善修改,如国防科工委就 “航空航天领域”中的 35 项产品提出的删除修改意见, 完善后的产品结构来源为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721 项,新增加我国在技术上,装备上与国外有较大差距和我国急需发展的产品 196 项。 形成共计 917 项产品的签发稿,并去掉了备注说明栏。
《鼓励目录》 中高新技术产品按技术领域分类为十一大类,分别为: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和现代农业。
第四阶段:会签发布
经过七个月的努力,科技部和商务部于 2003 年 6 月 2 日会签发布《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四、未来展望
我们要冷静看 “ 第一 ” ,辩证看规模,继续努力, 中国吸收外资之所以取得巨大成绩,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始终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中国政府将继续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预计 今年外资的投入可能还会增加。据美国科尔尼国际咨询公司对全世界 1000 家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的信心指数,中国第一次超过美国达到 1.99 ,位居世界第一。这个信心指数有三个指标:市场规模、市场增长和政治环境的稳定。中国是全球跨国公司认为潜力最大的市场,对外商投资的巨大吸引力不言而喻,加上奥运会和世博会对中国经济的拉动,都是吸引外资的利好因素,加之我们发布的 《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我们相信进一步吸引外资和引导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