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 王辽平
2003 年 9 月 9 日厦门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年六月二十九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香港正式签署,《安排》的达成是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的一件大事,是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新起点和里程碑。今天,非常高兴能在一年一度的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与各界人士共同研讨《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进一步推动两地经贸合作的前进与发展。
二十多年来,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逐步深化,形成了以内地为加工制造业基地,以香港为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分工模式。随着两地经济融合加快步伐,进一步加深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已经成为两地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更加开放。深化两地的经贸合作层次,提升两地的经贸合作水平,成为两地共同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香港经济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放缓的影响,出现了暂时的困难,因此,逐步取消两地贸易、投资上的制度性障碍,充分利用内地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已经成为香港经济转型,走出困境的重要手段。内地与香港《安排》的签署,应该说为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和空间,必将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
下面,我就《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谈几点认识和理解:
一、《安排》的性质和特点
首先,《安排》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成功实践。它是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之间建立的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经贸安排,既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又符合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实际。其次,《 安排》始终以互惠互利为基本原则,既体现了内地对香港经济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兼顾到了两种体制的不同要求,是一个双赢的安排,也是一个共同发展的安排。第三,《 安排》是开放性的,是两地经济全面合作的新机制和新起点。它将随着两地经济的发展和两地经济融合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第四,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经济上实行全面开放的政策,因此《安排》主要体现了内地对香港的开放。
二、《安排》的主要内容
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部分。
货物贸易方面:
根据两地货物贸易和海关监管的实际,《安排》对香港原产的货物分两批实行零关税。即: 从 2004 年 1 月 1 日开始,将对香港有较大实际利益的 273 个税目的商品实行零关税,其中包括部分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服装、首饰制品、电子及电气产品、钟表和电器等。其次,不迟于 2006 年 1 月 1 日,对 273 个税目以外的港产品实行零关税。另外,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港产品仍按现行办法实行保税监管,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两地货物贸易实行零关税,是要对真正意义的香港产品给予优惠,这一措施并不惠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转口或简单加工的商品。什么是原产香港的产品,需要通过原产地规则来确定。适用于《安排》原产地规则的总原则是,能够享受零关税的港产品,必须在香港经过实质性加工工序,实现一定的增值比例。港产品申请享受零关税待遇进入内地,需要提供产地来源证,两地海关根据产地来源证对这些产品实行联网核查监管。
服务贸易方面:
服务业是香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地《安排》磋商的重点。《安排》服务贸易自由化部分包括了服务业的市场准入、自然人流动和跨境服务三个方面,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安排。所涉及的服务业领域有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会计、法律、医疗及牙医、物流、货代、仓储、分销、运输、旅游、建筑、视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等 18 个行业。对香港在上述服务领域的开放主要包括: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香港提前实施我对 WTO 的部分开放承诺,许多行业对港资企业取消了股权限制,降低了对港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同时,一些我们对 WTO 没有承诺的领域也对香港开放。
“香港公司”的界定是实现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前提。按照使香港经济整体受益的原则,参照 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则确定“香港公司”界定标准,即凡是按照香港法律条例在香港注册登记,并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一定年限、聘用香港员工、向特区政府纳税的,都是“香港公司”,都可以享受《安排》规定的优惠条件。这样规定,既保证了香港的国际化地位,也防止了外国公司在港新设立公司,利用《安排》突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
贸易投资便利化包括七个领域: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及质量标准。另外,双方将加强金融和旅游领域以及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合作,包括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至香港,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扩大业务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包括保险企业和民营企业到香港上市;允许广东省和北京、上海的居民个人赴港旅游;鼓励双方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推动彼此间的技术和人才的交流。
三、《安排》的作用和意义
《安排》是两地经贸领域全面合作的产物,它必将为两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首先,香港服务业通过《安排》进入内地的领域、地域和范围都将有较大的拓展,准入时间比其他 WTO 成员提前,一些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大大降低,,这些措施将为香港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空间,从而巩固香港的国际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功能和地位。香港的服务业更多、更快地进入内地,必将为内地企业包括 20 多万家港资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带动和提高内地服务业的发展水平。
其次,在制造业方面,我们对所有的港产品实行零关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香港制造业的成本,促进香港高增值制造业的发展,有利香港实现产业升级,对增加香港就业也有现实意义。同时,可以提高两地制造业的配合效率,加速两地制造业融合与协调发展,提高内地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完善内地制造业的发展链条。
第三,两地间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使双方在众多领域形成制度性合作,将有力地保障两地经济的长期合作与发展,提高两地经贸交流的层次和水平。
四、加快落实《安排》的各项措施,保证《安排》的顺利实施
目前,《安排》附件文本的磋商已进入了最后阶段。 9 月底前,双方将签署有关附件。为保证《安排》的顺利实施,内地各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落实《安排》的各项具体措施,包括对《安排》涉及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安排》是内地商签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议,落实《安排》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各地政府经济部门和企业都应认真研究《安排》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好进一步向香港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扩大与香港的经贸往来,积极吸收香港投资,不断提高与香港的经贸合作水平。同时,可以充分利用《安排》对香港提前开放的契机, 摸索和积累经验,提高吸收外资的水平,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准备。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安排》的签署,标志着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暂新的阶段,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成功体现,奠定了两地经贸交流的与合作的新的发展基础。《安排》是一个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议,它将减少和消除两地贸易、投资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加速两地资本、货物、人员、信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两地经济的一体化,促进两地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