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希望的投资目的地

在缅甸的投资机会

东盟国家投资政策研讨会

缅甸商务边贸局代表发言

2003 年 9 月 8 日 ---10 日

中国厦门

缅甸是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国家,她有森林、河流、山脉、矿产、宝石、可耕地、长的海岸线和有文化的人民。 1988 年,缅甸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之成为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本文试图着重谈谈在缅甸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投资机会。

土地

缅甸是东南亚大陆面积最大的国家,总面积为 676 , 577 平方公里。西北面连孟加拉和印度,东北面接壤中国,东南面靠老挝和泰国,国际边界总共有 5858 公里。她有海岸线总长 2 , 276 公里。

经济体制

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 FIL )于 1988 年 11 月 30 日制定通过,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和高技术,并开发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

利用外资的政策目标是:

•  促进和扩大出口;

•  开发需要大量投资的自然资源;

•  获取高技术;

•  支持帮助涉及大量资金的生产和服务;

•  开辟更多的就业机会;

•  开发节约能源消耗的工程;

•  地区开发。

缅甸投资委员会的组成

为监督管理外国投资法( FIL )和缅甸公民投资法( MCIL ),缅甸投资委员会 (MIC) 按缅甸联邦政府 1994 年 8 月 3 日 7/94 号通知组成,并按 1999 年 12 月 3 日的 59/99 号通知进行改组。该委员会由 5 名全职成员和 5 名兼职成员组成,所有成员均为部长。

缅甸投资委员会像泰国的投资局( BOI )和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局 (EDB) 一样,是对外资项目建议书最初进行批准的机构,它对贸易理事会和内阁负责。

缅甸投资委员会的任务和权力是:

1 、审查项目建议,看是否符合外国投资法所规定的法规和条例;

2 、审查确保项目建议在财务上可信,经济上合理,准备使用的技术合适;

3 、确保拟议项目符合环境要求;

4 、签发许可,说明条件,予以批准;

5 、项目批准后,监测和评价外商投资;

6 、必要时,放宽和修改之前确定的条件;

7 、必要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8 、促进外商投资,并提供便利;

9 、对有关促进外商投资的事项采取必要和迅速的行动。

允许的经济活动

为对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已发出的通知,列出允许外国投资所进行经济活动的种类,它虽然不是一份全面的清单,但包括了除国有经济企业法( SEE LAW )所规定以外的其他大部分活动。如果外国投资者对通知中未规定的活动或对国有经济企业法中规定的活动感兴趣,可向缅甸投资委员会提出申请,说明他们对此有兴趣以及进行此项活动对缅甸和投资者双方都有益的理由。如果缅甸投资委员会满意地认为,所建议的活动确实对国家有利,它会将此申请提交贸易理事会和内阁审批。

组织形式

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商投资活动既可以独资形式,也可同缅方个人、私人公司、合作组织或国有企业进行合资。在所有合资企业中,外方的最低股份为总股份的 35% 。允许用 BOT 方式进行饭店和房地产项目,而对于自然资源勘探开采项目允许采用生产分摊合同方式( 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 )进行。

外商投资的最低全额

按缅甸投资委员会的通知规定,投入缅甸的外国资金的最低额制造业为 50 万美元,服务项目为 30 万美元,实物、现金均可。目前,缅甸投资委员会许可的投资期限,是按投资额确定的。

土地使用

按缅甸现行的土地法规定,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不能拥有土地,但可为投资活动向国家长期租用土地。土地租金在国家工业区每年每平方米 3 美元。

申请程序

潜在投资者应向缅甸投资委员会按规定格式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附下列文件:

•  业务概况和财务信用文件,诸如打算投资的人或公司最近的审计帐目;

•  银行对潜在外国投资者业务状况的证明和意见;

•  对建议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作出的详细计算;

•  如是外商独资企业,需要同负责项目顺利实施的国家组织所签定的合同草案;

•  如是合资企业,需要合资双方签定的合同草案;

•  土地租用协议草案(如需要的话);

•  如建议的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备忘录和章程草案;

•  按外国投资法第 21 节所规定的减免申请。

批准程序

项目建议书经缅甸投资委员会办公室初步评估,并提出意见后递送缅甸投资委员会,然后由投资委员会在外国投资法政策目标的框架内,从项目的技术、财务、商务、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经内阁批准后,投资委员会按业务类型所需的具体条件签发许可。

投资优惠和担保

为吸引更多的外资,外国投资法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投资优惠和担保。外国投资法准许的企业,将享受包括企业开始商业运营在内的 3 年免税期,以及如果缅甸投资委员会为了国家利益认为合适的申请合理期限。此外投资委员会还可给予以下一项或全部减免:

•  免或减一年内再投资利润的所得税;

•  经委员会批准加快折旧率;

•  出口利润的所得税减 50% ;

•  有权代表营业务雇佣的外国专家和技术人员支付所得税,并有权从可估算的收入中扣除此项支付;

•  有权以缅甸国民适用的税率,支付外国雇员收入的所得税;

•  有权从可估算的收入中扣除研究和开发款项支出;

•  有权结转和抵消自亏损年起 3 年的亏损;

•  免或减关税或其他内部税收,或建设期间进口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仪器、机械部件、零配件和材料的该项税赋;

•  免或减关税或其他内部税 ,或项目竣工后商业运营头三年进口原材料的该项税赋。

外国投资法提供不可撤消的国家担保,外国投资法项下经缅甸投资委员会核准的企业,在获准期或延长期间(如有的话),不应被国有化。该法还提供对利润(扣除所有税收和规定的资金后)以及外籍人员合法工资收入和法定收入(支付生活费和税收后)给予汇回的权利。一旦业务中止或解体,也允许外国资金汇回。

一站式服务

虽然一站式服务尚未执行,但缅甸投资委员会总是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同相关部和机构进行协调,以便利投资。对投资者向缅甸投资委员会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如文件齐全,约 6 周就能得到投资许可。如获准的企业在运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投资委员会还会协调各相关部,提出解决方案。

签证

打算在缅甸开展业务的外国人,可从缅甸驻外使馆获取 3 个月的业务签证。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准许雇佣外国专家和技术人员,因此缅甸投资委员会准许下的专家和技术员,可以办理逗留许可、工作许可、单程再入境签证以及多次再入境签证。

外国投资优先领域

对缅甸资源型重大投资项目、资源出口增值型项目和劳动密集出口型项目的外国投资正给予优先地位。

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缅甸同菲律宾、老挝、越南和中国签定了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中国与缅甸的协议是 2001 年 12 月 12 日江泽民主席访问缅甸期间签定的。

外国投资情况

自外国投资法颁布至今年 7 月末,缅甸投资委员会共核准 27 个国家的 373 个项目,主要投资领域是制造业、采矿、饭店和旅游,在这些项目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 76 亿美元。

中国在缅甸的投资

中国包括香港,共为缅甸的 43 个项目承诺了 229 , 869 , 000 美元,占核准的外国投资总额的 3.06% 。

以上是我简要介绍在缅甸的投资情况。在继续介绍贸易情况前,我想用 15 分钟的 CD 盘接着介绍在缅甸的投资机会。

简要介绍贸易情况

缅甸的外贸政策是很独立的,我们可以同除了联合国决议禁止进行贸易的某些国家或我们与之断绝外交关系的几个国家之外世界上任何国家开展贸易。

缅甸相信贸易自由化,也要世界上自由公平贸易。

缅甸是老的关贸总协定和现在新的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成员,因此我们的外贸政策总的来说受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所管辖。

双边贸易协定

缅甸同亚洲 10 个国家和东欧 7 个国家签定了双边贸易协定。有些双边贸易协定通过建立联合贸易委员会而进一步得到加强。

边境贸易协定

缅甸政府的政策是进一步发展和加强同 5 个邻国的关系。我们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国、印度、孟加拉和老挝签定了边境贸易协定。

商务部自 1996 年还建立了边贸管理局,在邻国的有关边界现有 10 个分支办事处。

外贸金额

缅甸联邦 1999-2000 年至 2002-2003 年的外贸总额和平衡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出口

进口

外贸总额

平衡情况

1999-2000

1433

2605

4038

-1172

2000-2001

1919

2294

4213

-375

2001-2002

2550

2835

5385

-285

2002-2003

( 4-11 月)

3063

2300

5362

+763

 

私营部门参与外贸

在过去 10 年中,政府大力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国民经济。如今,私营部门已成为主要推动力,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 75% 。在出口领域中,私营部门占缅甸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三。

中缅贸易关系

缅甸和中国的双边贸易协定于 1971 年 11 月 19 日在北京签定,而且,边贸协定(公司级)于 1988 年 8 月 5 日在仰光签定,边贸协定谅解备忘录(政府级)于 1994 年 8 月 13 日在仰光签署。

中缅贸易额

在过去 6 年中,中国有贸易顺差。

(单位:百万美元)

出口

进口

贸易总额

平衡情况

1996-97

56.87

188.87

245.74

-132.00

1997-98

134.51

244.98

379.49

-110.47

1998-99

91.37

279.31

370.68

-187.94

1999-2000

135.68

251.20

386.88

-115.52

2001-2002

229.40

307.91

537.31

-78.51

2002-2003

272.04

229.92

501.96

+42.12

 

向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是:木材(柚木和硕木)、水产品(鱼和虾)、豆类和蚕豆、翡翠、橡胶和黄麻。

从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是:机械和机械器具、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装置、肥料和建筑材料、水泥、纸张、纸板和制品。

中缅边贸

在过去 7 年中同中国的边境贸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出口

进口

贸易总额

平衡情况

1996-97

30.1

158.4

188.5

-128.3

1997-98

86.4

59.4

145.8

+27.1

1998-99

104.1

126.9

231.0

-22.8

1999-2000

108.9

130.5

239.4

-21.5

2000-2001

135.6

132.1

267.6

+3.5

2001-2002

149.6

126.8

276.4

+22.8

2002-2003

(4-11 月 )

113.2

104.3

217.5

+8.9

 

主要向中国出口农产品、水产品、森林制品和其他。

主要从中国进口建筑和电气产品、化学品和化合物、运输设备和零部件、个人和家用物品以及其他。

结论

中国和缅甸有着良好的友谊,我们两国相互友好,相互了解,保持着紧密而亲切的关系。当今,世界正注视着中国经济发展,十分赞赏中国在亚洲正在政治和社会稳定的环境中取得国家的发展。

中国已具有资金和技术,而缅甸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我们确实欢迎来自中国的投资者,以达到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