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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投资环境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陇山西麓。远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有人类居住。唐宋时期,阿拉伯、波斯等西域国家的贡使、传教士、商贾经“丝绸之路”相继迁入。清穆宗同治十二年后,大批回族迁入,形成了一个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1949年7月29日,县域全境解放,1953年7月6日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1311.8平方公里,现辖3镇12乡,总人口31.8万人,其中回族占69.9%。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林木覆盖率达31.5%,其中栖息着林麝、白臀麓等52种珍禽异兽,生长有五倍子、金樱子、鹿含草等十几种名贵药材和野樱桃、山杏、忍冬等600余种野生动物。有铜、铁及花岗岩为主的矿产资源12种,有街亭古战场、宣化岗拱北及关山风景区等多处名胜古迹,森木茂密、旅游丰富。自治县成立50多年来,全县回汉人民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繁荣的新型民族关系。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显著变化。畜牧业已成为张家川的优势产业,基本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尤以龙山皮毛市场享誉中外,成为全国“四大皮毛集散地”之一。纯朴善良、热情好客的全县30多万回汉人民,真诚欢迎各界有识之士来张家川观光旅游,投资开发,共同发展。
优惠政策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依法治县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在我县的各项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国内外客商提供以下优惠政策:允许投资者在县域内任何地方投资兴办符合国家、省上和我县产业政策的项目。投资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年限可按住宅用地70年、农业用地60年、工业及综合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的条件出让给投资者,由投资者自主开发。期间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转赠、继承。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社会闪益性事业项目的投资者,减半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者从事房地产开发,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资开发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不含地价)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合资或合作开发建设,并经批准,可进行房屋预售。投资者兴办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起,两年免缴所得锐5年减半征收,并对生产性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分别返还5年和3年的房地产税。兴办固定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并对生产性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分别返还5年和3年的房地产税。兴办固定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所缴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前3年的奖给企业,后3年的减半奖给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县外投资企业,基本建设埋藏免收属地方政府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扩建、新建工业企业项目,减免所有行政性收费。外来投资企业在报齐全部文件、证件后,实行一站式服务,由县招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一切审批手续
重点招商意向 旅游、房地产开发、矿产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等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组委会项目联络部
联系人: 曾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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