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板
展务组联络办法

·日常联系办法:

地址:中国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御景苑A幢7层

邮编:361004

电话:+86-592-2669818
2669819 2669820

传真:+86-592-2669823

电子信箱:
ciipc28@chinafair.org.cn

·展览会期间联系办法:

(8月31日-9月11日)

地址: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252室

邮编:361008

电话:+86-592-5959878
5959874

传真:+86-592-5959878

 
展馆管理规定

(一)整个展馆的管理工作由投洽会组委会会务部负责。展厅内各参展代表团(展商)负责本团参展单位的管理,各参展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管理,证件及展位一律不得转让,违者组委会有权对其证件、展位作没收处理。
(二)大会撤展前,除提前撒展和境外展品出馆的须到各展厅服务台索取物(展)品出馆单,填写并经展务组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出馆,其余物品出馆由各展厅服务台审核、批准出馆。
(三)展馆内供水、照明、和通讯等设施发生问题,请与各展厅服务台联系,由展馆管理人员负责解决。
(四)为确保展馆安全有序,展品一律在布展期间进馆。大会开幕后,参展单位非经组委会展务组特许,不得携带展品进馆。严禁非参展人员私带展品(含样品)进馆展示、销售,一经发现,送交大会保卫部门处理。
(五)参展代表团(商)必须在大会开幕前一天对所属参展单位和展位进行认真清查核对,如存在问题,必须在大会开幕前整改完毕。
(六)投洽会属专业展览会,展品不得销售,考虑到部分参展单位回运样品困难,允许最后两天(9月10-11日)可边展示边处理展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含联营名义)将展位转租、转卖或转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统称转出展位)。
(七)严禁经营与大会主题无关及假冒伪劣商品,违者没收。禁止低价倾销、争夺客户。
(八)所有参展企业不得展示、出售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的样品和使用他人商标对外报价、成交。如有违者,后果由该参展商自负,大会保留追究该参展单位责任的权利。
(九)妥善保管好样品和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要锁入展柜内,专人负责管理,发现贵重物品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展馆内公安指挥中心报案,对拾获的物品也应及时送交大会保卫部门或公安指挥中心。保卫部电话:0592-5959169,公安指挥中心电话:0592-5959829
(十)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高度危险性样品,应使用代用品或图片,实物不得带入展馆。
(十一)凭证进入展城广场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十二)各展厅的东门(靠海一侧)设有物(展)品进出通道,物(展)品进出一律从该通道进出。
(十三)搬运展品、展具等入馆,使用运输工具须经展馆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疏导。
(十四)展位音响设备的音量应低于50dB,对于遭到邻近展位展商投诉、经组委会展务组劝导、警告无效的,组委会将对该展位断电;情节严重的,组委会将清退该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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