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从2002年第六届投洽会开始举办馆日活动。英国、瑞典、加拿大、新加坡、加勒比海八国、香港特区等国家和地区先后籍此平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馆日活动:推介形象,展示投资环境,开展投资贸易双向多边合作。为方便拟开展馆日活动的国家和地区更好地了解开展馆日活动申办过程,特制定如下须知:
一、申办资格:
1、举办馆日活动的主体必须是某一国家(地区)或区域性组织。
2、申办馆日活动的主体应是该国家(地区)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
二、申办程序:
1、拟举办馆日活动的国家(地区)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填写“馆日活动申报表”,并以在线申报形式知会投洽会组委会会务部。
2、双方就开展馆日活动的可行性与相关活动内容进行前期的沟通协商。投洽会组委会会务部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该国(地区)拟举办馆日活动的方案上报商务部审定。
3、经商务部向投洽会组委会会务部许可该方案后,组委会会务部即函告申办国(组织)确认举办馆日活动并将该国(地区)的馆日活动纳入本届投洽会活动内容之一。
4、申办馆日活动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1、开展馆日活动的国家(地区)在境外馆(C厅)国家(地区)馆日展区设立展位,展位规模应不低于6个展位(54M2)。
2、开展馆日活动的国家(地区)应至少有一名本国(地区)部
长级官员到会并参加相关馆日活动。
3、关于主题活动日,双方共同协商在9月8日至11日中选取一
天。开展馆日活动国家(地区)的最高级别官员应出席馆日开幕仪式。
3、建议举办系列主题活动,内容包括:开展本国(地区)投资环境说明会、研讨会等活动;为提高实效性,举办该国(地区)企业与中方企业的洽谈会等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5、建议该国(地区)组织部分投资商参加组委会举办的“投资项目对接会”(对接会举办时间:9月9日—11日)。
6、建议开展有特色的配套活动,结合本国(地区)实际情况,举办独具本国(地区)特色、风情的系列活动(包括旅游、文化、教育等)。
联系办法:
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会务部
联系人: 蔡伟华小姐、王春蓉小姐
电话:+86-592-2669828 2669821
传真:+86-592-2669830, 266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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