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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证种类及使用对象
一、票证种类
1.证件:包括贵宾证、嘉宾证、参展证、工作证、安保证、记者证、参观证、工勤证、布/撤展证、车辆通行证等十种。
2.请柬:包括晚宴请柬,酒会请柬,开馆式请柬,论坛、研讨会请柬,项目对接会请柬,文艺晚会请柬等。
3.参观券(赠券)
二、票证使用对象
1.贵宾证:供国内副省(部)级以上领导、成员单位代表团团长、国外政府副部长以上官员、国际投资论坛演讲嘉宾、跨国公司500强总裁、境外代表团团长、两院院士等使用。不需照片。
2.嘉宾证:嘉宾证供境内、外来宾、大会各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参会人员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3.参展证:供参展单位展位工作人员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4.工作证:
(1)红色工作证供组委会各工作机构、厦门市保障协调委各组副组长以上领导及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5人)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2)黄色工作证供组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厦门市保障协调委一般工作人员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5.安保证:供组委会执勤、安全保卫人员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6.记者证:供新闻记者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7.参观证:供网络报名和临时参会的境内外零散客商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8.工勤证:供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外聘服务大会的人员使用。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9.布/撤展证:供布、撤展施工人员使用。由参展单位提出申请,不需照片及个人信息。
10.请柬:供参加相关活动的人员使用。
11.参观券(赠券):供其他参观人员使用。
12.车辆通行证:
(1)红色车辆通行证。供重要来宾、组委会和各成员单位代表团及厦门市保障协调委领导使用。大会期间可进入管制区域。
(2)黄色车辆通行证。供各成员单位代表团、客商团组、境内外展商和组委会、厦门市保障协调委各工作机构使用。大会期间可进入管制区域。
(3)蓝色车辆通行证。供大会期间各相关单位服务车辆使用。大会期间不可进入管制区域。
三、证件分配原则
1贵宾证、嘉宾证(非成员单位及展团)、工作证、安保证、记者证、工勤证及参观证按实际需求分配。
2成员单位及各展团(商)嘉宾证、参展证及布/撤展证按以下标准分配:
(1)按展览面积分配嘉宾证,每平方米3个,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6日18:00。
(2)按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分配参展证4个,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6日18:00。
(3)按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可分配布/撤展证4个,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4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