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伙伴
历届参展及赞助支持机构
申请赞助合作
(一)赞助合作原则
 
赞助回报等值原则
赞助费用和赞助回报成正比。如不同赞助商提供的赞助费用相同,则赞助回报价值相同;如赞助商要求增加某一项资源的回报,则需要减少另一项等价资源的回报。
 
唯一指定赞助商排他原则
唯一指定赞助商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如某一产品\服务企业已同组委会签订唯一指定产品\服务赞助合同,则组委会不再向该领域其他产品\服务企业购买或要求提供同类产品\服务。
 
赞助商信誉至上原则
为维护投洽会的品牌形象和其他赞助商的利益,组委会要求赞助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有高尚品质和良好形象,在市场上具有领先地位。如果赞助企业及其产品严重损害投洽会的品牌形象和其他赞助商的利益,组委会有权解除赞助合同,并追索相应的赔偿。
 
(二)赞助商选择标准
 
1、资质因素:赞助企业必须是有实力的企业,是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发展前景良好,有充足的资金支付赞助费用。
2、保障因素:能为投洽会的成功举办提供充足、先进、可靠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3、报价因素:企业所报的赞助价格是选择赞助企业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4、品牌因素: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企业信誉,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不得有损投洽会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5、推广因素:企业在市场营销和广告推广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和做出其他努力,以充分利用投洽会平台进行市场营销,同时宣传和推广投洽会。
 
(三)赞助商合作程序
 
1、材料提交:提供企业相关证照资料。
2、商    洽:与投洽会组委会品牌运营部门对具体合作方案、形式进行沟通商榷。
3、签订合同:在明确合作细节并审核通过企业相关证照资料后,与赞助商签订正式合同。
4、合作履行:依据最终确定的合作内容开展赞助合作活动,并及时沟通回馈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品牌管理处
电话:0592-2669879,0592-2669853
传真:0592-2999026
E-mail:clare@chinafair.org.cn vans78@chinafair.org.cn
 
第十五届投洽会大会会刊广告总代理及商业筹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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