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李非:
海峡西岸经济区作为对台经济政策的试验场所,就是造就对台经贸交流的特殊环境,以作为对台经贸政策创新的重点和发展方向。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应在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前提下,有步骤地让一些带有探索性的对台经济政策与措施在区内试行、取得经验、不断总结,逐步完善合作机制。这些政策机制主要包括:
——政策开放机制。承诺入世后对各国开放的行业、领域、范围等,先行一步对台商开放。对台商投资项目审批也予以政策倾斜,对于不需要国家宏观调控的台资项目由区内主管部门自行审批;如涉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台资项目,采取个案审批,优先安排;大型台资项目的审批标准适当放宽。
——金融合作机制。两岸金融合作中一些带有″试验性″的政策措施,可在区内先试行操作,总结经验后再推广至其他地区。如适当降低台资银行设立门槛;允许台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和台币兑换业务;增加台资企业融资渠道;允许台资保险、证券机构进入区内开展业务等。
——产业合作机制。采取产业倾斜政策,加大力度引进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工业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台商投资导向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吸引台湾的信息咨询服务业以及其他工商服务企业前来投资设点,开办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推广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的政策,扩大对台农业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交通联系机制。利用“金马直航”先行的优势,重点开拓对台旅游通道;利用″试点直航″的政策,扩大直航口岸的功能与范围,并争取大陆货物由加工转出口发展到进入岛内市场;努力探索实现两岸“大三通”的有效途径,打开“大三通”的缺口。
——人员交流机制。为利于两岸人员往来,在开放台湾同胞“落地签证”、“落地签注”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大陆一般人员赴台审批权下放给地方台办,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操作。在条件成熟时,区内的一些地区,如福州、厦门、漳洲、泉州等可与台湾的基隆、高雄、宜兰、台南等建立某种城市关系。
——经贸协商机制。两岸之间的经贸问题。如投资者权益保障、贸易纠纷调解及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商品信息交换、产品市场准入以及反倾销等可在区内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初步协议。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副所长殷存毅:
制度创新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创新应考虑从如下方面着手:
一、福建不可替代的特点是与台湾有着地缘、历史及文化渊源,而不是经济联系,因此要从怎样把文化优势转换为经济要素优势来考虑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特点。
二、已有的几个成功的台资密切相关的区域,都扮演的是台湾的制造加工厂的角色,受制于主客观因素,福建再走这条路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应考虑把厦、泉、漳建成台湾企业的“办公室”,即组织和利用省内外人才为台湾成为科技岛提供服务,形成类似印度班加罗尔与美国硅谷的服务关系。
三、政府主要是提供制度环境,而不是去搞产业布局。
四、在与台湾的经济交流中,应争取中央给予对台特区的特殊政策支持。如金融和法律层面对台的特殊区域政策。
五、要充分听取台商的建议,让他们参与发展规划的设计。 |

李非:海峡西岸经济区作为对台经济政策的试验场所 |
福建漳州台资企业协会会长何希灏:
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的制定,既凸显出福建独特的对台综合优势,又主动融合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台湾的优势,有助于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迅速成为21世纪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圈的“主轴”地区。它的实施,将从更宽广的层面上加快福建的发展,也必将对闽台经贸合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此,我提出四点建议:
一、持“通于创新、先行一步”,更加理性地推动规划的整体落实。福建省应在“一个中国”的原则指导下,充分考量台湾民众的主流意议,精心细致地采取更为柔性成熟的方式,全方位推动闽台的合作与交流。
二、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马地区直接往来,率先在闽台区域实现“三通”。
三、参照CEPA的精神,加快形成闽台优势互补的分工体系。建议省委、省政府在继续改善软硬投资环境的同时,向中央申请赋予更加切合实际需求的政策,允许福建参照CEPA的做法,相应订定优惠措施,适度延伸到现有台商企业,以促进闽台经贸往来,带动闽台产业重点合作。
四、发挥闽南文化的纽带作用,增强闽台经贸合作的凝聚力。建议把握以下三个重点,即:加快发展以民间信仰为重点的旅游业;以加深闽台同胞血缘亲情为宗旨,更多地举办“闽南文化节”、“闽南歌曲大赛”、“闽南文化研讨会”等民间交流活动,吸引台湾文化界、文艺界及南部民众更多地参与;适度投建保护与弘扬闽南文化的景点。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高长: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目标实施应有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进一步推动闽台经济合作;二是大力发展港口经济;三是发挥生态环境较好的优势;四是依据本地区比较经济优势及区域产业分工角度规划发展重点产业。
同时,为了推动闽台经贸合作进一步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应朝下列两方面努力:
其一是在金厦通航的既有基础上,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金厦通航实施三年多来,对于金厦两地经济整合的确具有促进的作用,最终创造了经济上双赢的局面。不过该方案执行的成效仍与预期的理想差一段距离,主要原因是整个计划对于双边合作的具体内涵,例如商贸人员往来、商品输出入规定、双边商业管理、资金技术引进、关税优惠措施等,都未加以具体强调和凸显,尤其台湾与大陆相关部门未进行先期洽商协议,也缺乏事后的协调。因此,金厦通航案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扩大金厦通航的经济合作层次,对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是选择特定行业作为突破口,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特定行业之选择不必迷信于所谓高科技产业,当然也不要排斥,重要的是依循市场机制和比较经济优势原则,因此,出口创汇农业、精密器械制造、基本金属及其制品、石化及塑胶制品、纺织成衣等行业都可列入考虑。
台湾中山大学公共事务研究所所长汪明生:
对于台湾多数人而言,对于福建省总有一份特殊的情感,皆认知是其血缘上的根源,且更具地缘的关系,闽台的经贸合作应较其他地区更具优势,更值得好好的规划及经营。虽然两岸的经贸交流受两岸各自的政策所限制,但地方间的交流,应存在有较多的弹性。在十年来的两岸交流上,亦是一个渐近的调整过程,从所累积的交流经验中应能找到未来合作的出路及模式。
虽然台湾的厂商因为产业聚集的考量,大多集中在两江流域发展,惟闽台经贸合作在未来将有其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