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9月7日

  改革开放25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奉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鼓励外商到中国投资,使外资在中国的规模不断增加。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在全球FDI大幅度下滑的形势下,我国吸引外资仍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2002年和2003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527.43亿美元和535.05亿美元。截至2003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5277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14.71亿美元。今年前7个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5217家,合同外资金额826.5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84.03亿美元。庞大的市场和廉价生产要素是中国成功吸引外资的两大重要因素,而政治稳定和经济高速发展又促使外资不断涌入中国。
  中国吸收外资形势的发展与中国政府一贯重视投资促进密不可分。
  我国利用外资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初,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资对于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日益显现,投资促进开始提上日程。80年代中期到现在,中国投资促进事业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投资促进机构的雏形——
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80年代中期,根据外商投资需要,我国许多省市陆续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协助投资者办理在中国设立企业的各种手续。可以说,最早设立的外商服务中心是我国投资促进机构的雏形。
引进营销理念,
扩大招商引资

  90年代初期,在投资促进业务中开始引入营销的理念。1999年,原外经贸部率先在我国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外国投资管理司内部设立了投资促进处,随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也先后设立了投资促进部门,我国投资促进事业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
投资促进走向国际化和社会化
  90年代后期,随着中国吸收外资规模的迅速膨胀,投资促进走向国际化和社会化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前的准备工作及以后的履行承诺,极大推动了中国投资促进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改革投资促进机制被提到议事日程上。部分有条件的省市开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促进机构,这些机构依托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又面对市场。这种双重机制的专业投资促进机构呈现了巨大活力,将中国投资促进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1997年9月,原外经贸部加入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并于1998年成为其常务理事会成员。中国不仅与日本、韩国、英国等建立了双边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关系,而且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更加紧密。
  2001年8月,在原外经贸部支持下,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成立,2002年3月,在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和其他15个地方投资促进机构的倡议下,又成立了全国投资促进机构联席会议机制。2003年3月,新组建的商务部正式成立了投资促进事务局。
  至此,一个以政府主管部门,即商务部为领导的,以投资促进事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以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和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共同设立的全国投资促进联席会议为业务平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促进体系初步形成,从而为中国投资促进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实践证明,设立一个可以独立运行的专业投资促进机构,按照国际投资促进理念全面提高中国投资促进水平,对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成立于2003年2月25日,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促进战略及对全国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指导并参与全国投资促进机构联席会议;指导各地投资促进机构的工作。
  代表商务部参加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的会议;与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及其它国际经济组织、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开展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双边投资促进机构有关活动。
  具体执行商务部年度投资促进计划:承办商务部主办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进行与投资有关的专题调研;编印有关投资促进的宣传材料和出版物;负责“中国投资指南网站”的日常营运,为中外企业提供有关投资的信息资料;受理跨省市地区与跨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
  策划并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投资促进活动,组织与投资有关的专业培训、研讨会、洽谈会、展览会等活动;从事有关投资业务的咨询、信息服务、市场调研、资信调查和投资促进策划服务,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2003年9月8日-11日
第七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厦门举行。当届投洽会参会共签订投资项目1720个,总投资金额176.23亿美元,利用外资126.89亿美元。

★2003年10月16-21日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组团参加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的第四届APEC投资博览会。

★2003年11月11日-12日
首届国际投资促进论坛在北京举行。

★2003年11月13日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组织30余名国内大型汽车行业企业代表组成企业代表组成企业家代表团赴美洽谈汽车整车、零部件及生产设备的采购事宜,并在美国底特律成功举办“中美汽车产业合作研讨会”。

★2004年4月18日-30日
由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组织的中国经贸代表团访问日本、韩国,并举办了中国投资政策说明会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2004年4月27日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澳大利亚投资局在北京共同签署《中澳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4年5月6日-7日
“中意双向投资研讨会”在意大利罗马举行。

★2004年5月11日 商务部投资促进局与斯洛伐克投资贸易发展局在京共同签署了《双边投资促进合作协议》。

★2004年5月23日
科博会第七届“国家资本的中国战略”高层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2004年5月25日
中国-巴西企业家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CBBC全体成员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参加会议。

★2004年5月26日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暨EDS电子资讯系统有限公司在北京华彬大厦联合举办了“灵活型政府”座谈会。中美双方的专家就有关政务信息、软件开发及管理流程的外包情况进行了讨论。

★2004年6月15日-16日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组团赴巴西参加WAIPA第九届年会。

★2004年6月20日-30日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组团访问美国,并参加了“北美自由贸易区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座谈会”。

★2004年7月6日
由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埃及投资和自由区管理总局联合主办的“中国-埃及投资论坛”在开罗举行。

  投资促进是一项相对较新的业务,随着世界经济的开放,以及全球范围内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显著增长,投资促进自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经历了飞速的发展。在这个时期里,世界范围内投资促进机构(IPA)的数量大幅度增加,根据联全国贸发会议2000年的统计,共有164家国家级和超过250家的地区级的投资促进机构。
  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于1995年成立,截至目前拥有成员165个。它的成立和迅速发展体现了作为一种全球化业务,投资促进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此外,各国已经越来越重视通过竞争与合作、通过交流经验来改善和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投资促进是一种公共服务。全球的投资促进机构中有近80%为政府部门或准政府组织。大多数投资促进机构的经费来自于政府的公共基金,此外,投资促进机构也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争取有关的国际机构的援助来补充其经费来源。投资促进机构又是独立于政府的经济实体,能够面向市场,独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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